學務處分層負責工作內容
職稱 | 工作項目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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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務主任: 莊雄勝 |
• 綜理全校學務事項。 • 擬訂學務工作計劃、章則。 • 各項慶典活動、畢業典禮之籌辦。 • 處理重大偶發事項。 • 辦理訓導會議及導師會報事宜。 • 辦理校際活動、比賽事宜。 • 召開或出席有關訓導各項會議。 • 其他有關學務及交辦事項。 |
訓育組長: 廖藝玲 |
• 彙整訂定年度訓導工作計畫及訓導行事曆。 • 訂定訓育工作章則。 • 訂定訓育實施計劃學生生活公約。 • 辦理精神教育及擬定中心德目訓練條規。 • 訂定導師制實施辦法。 • 並定學生自治活動辦法。 • 訂定新生始業輔導辦法。 • 訂定民主法制教育及人權教育實施辦法。 • 調查及統計學生各種活動狀況。 • 訂定學生服務學習要點,指導學生參加社會服務。 • 訂定學生在校作息時間。 • 造報訓育方面各項表冊及報告。 • 規劃教室佈置要點。 • 辦理藝文宣導活動,如演講、繪畫、作文、壁報等。 • 實施品德(道德)教育方案(含教孝月活動)。 • 辦理社團活動。 • 推動實施童軍管理辦法。 • 辦理學生日常生活表現各項成績核算業務。 • 辦理學生校外教學活動。 • 各項公益團體申請核准之義賣。 • 畢業典禮事務及畢業紀念冊之策劃製作。 • 模範生選拔。 • 各項訓導活動證書、獎狀之頒發。 • 指導學生參加課外活動。 • 辦理學生申訴事宜。 • 辦理報考軍校事項。 • 推廣義工制度。 • 辦理慶典活動。 • 訂定時事教育實施辦法。 • 配合實施文化建設推廣展演活動(佈置文化櫥窗、辦理校園文化季)。 • 其他有關學生訓育及交辦事項。 |
生教組長: 蔡璧璟 |
• 訂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。 • 訂定學生獎懲辦法。 • 訂定學生生活教育競賽辦法。 • 訓練及考核學生禮儀習慣。 • 調查處理學生請假曠缺課情形。 • 實施學生災害防治應變宣導及訓練活動。 • 調查處理學生各種集會缺席情形。 • 調查處理學生獎懲情形及資料。 • 舉行個別談話。 • 辦理學校安全教育之業務。 • 處理偶發事件。 • 訂定並實施交通安全教育計畫。 • 檢查學生服裝儀容。 • 訪視學生校外生活。 • 實施學生自治幹部、糾察隊編組與訓練。 • 辦理學生急難救助。 • 考查學生日常生活表現成績。 • 其他有關學生生活教育及交辦事項。 |
體育組長: 蔡薇薇 |
• 擬訂學校體育實施計劃。 • 保管體育器材。 • 辦理體育教學器具定期檢查及添購。 • 擬定各年級體育教學進度表。 • 實施課間活動。 • 擬訂體育教學活動場地分配表。 • 擬定各項體育活動競賽辦法。 • 舉辦校內班際體育活動。 • 舉辦全校運動會。 • 籌組運動代表隊及訓練。 • 參加校外各項體育運動競賽。 • 舉辦體育常識測驗。 • 定期舉辦體適能檢測及統計結果。 • 承辦中小學體育促進會交辦相關運動競賽。 • 其他有關體育及交辦事項。 |
衛生組長: |
• 擬訂學校衛生教育實施章則。 • 擬訂學校衛生教育實施辦法。 • 辦理特殊體質學生資料檔案之建立及運用。 • 辦理學校整潔、衛生、環保工作。 • 實施傳染病防護及健康促進宣導工作。 • 維護學校環境衛生。 • 擬定資源回收計畫及工作。 • 辦理健康檢查及學生平安保險。 • 指導學生健康要領並矯治其缺點。 • 其他有關衛生教育及交辦事項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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