轉入辦理辦法

1.遷入學區內之戶口名簿正本(需與家長同戶)。

2.原學校開立之轉學證明書。

3.原學校開立之成績證明書。

4.原學校各階段(定期)成績。

5.二吋照片兩張。

6.限監護人親自辦理。

7.資料備齊後填寫轉入申請書辦理,資料不齊者不予辦理。

瀏覽數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