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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中市外埔國中中途輟學學生復學輔導實施計畫

台中市外埔國中中途輟學學生復學輔導實施計畫

壹、依據

國民中小學中途輟學學生通報及復學輔導辦法

貳、目標

一、建構校內外中途輟學學生復學安置輔導網絡。

二、協助中輟生復學早日適應校園,避免再度輟學。

三、整合校內外輔導人力資源,妥適安排中輟學生安置輔導事宜。

參、對象

一、未經請假未到校上課達三日以上學生。

二、學期開學未到校註冊達三日以上學生 (含新生未報到者) 。

三、轉學時未向轉入學校報到達三日以上學生。

四、其他原因失學者。

肆、中途輟學學生安置復學輔導作業事項

一、明定職掌:訂定本校中途輟學學生通報處理流程及分工表,並分發全校教師,各司其職,分工合作,以利中輟學生安置復學輔導工作之推動(見附件一)。

二、處理原則

1.    中輟學生返校復學安置年級請考量中輟學生之年齡、中輟時間長短、中輟學生學業程度、中輟學生就學意願等因素,安排合適之復學輔導課程。

2.    為協助中輟學生早日適應正規校園作息,可以安排安置銜接課程。

三、安置銜接課程

1.    中輟生復學時可先行安置於訓導處或輔導室,期間以至多一星期為原則。

2.    安置輔導內容包括就學準備、親師溝通、學生諮商及註冊編班等。

四、復學編班原則

1. 中輟生復學依原班復學,若隔年度復學則在原同班號班級就讀為原則。

2. 若當年度原班已有中輟復學生、轉學生或特殊學生時,則改編至該年級人數較少之班級。

3.    班級人數、學生條件相等時,則請級導師抽籤決定編入班級

4.    遇特殊個案亦召開校內鑑定安置輔導會議研議辦理。

五、復學輔導原則

1.    中輟學生復學後,優先列為認輔對象,協助中輟生適應環境。

2.    中輟學生若不願回校就讀,可優先轉介中途學校協助輔導安置。

3.    安排彈性及多元化的課程,例如:潛能開發教育班、技藝教育班、多元能力開發教育班,協助學生早日銜接正規課程,促其愛到學校上課。

4.    結合導師、認輔教師、訓導處深入了解中輟生之家庭狀況,必要時給予家庭教育的指導及協助,密切注意中輟學生其校外生活所結交朋友,杜絕不良朋友的誘惑。

5.    協助導師營造良好的班級氣氛,使同儕接納中輟生。

6.    必要時藉由團體輔導協助中輟學生發展建立同儕關係,維持良好人際關係。

7.    各處室應密切聯繫配合,積極予以行政上之必要支援與協助。

8.    中輟學生資料應建檔保密並做長期性、持續性之追蹤輔導。

伍、本計畫經校長核准後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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